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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就《动物防疫法》答记者问
据中国农业部网站消息,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动物防疫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为什么要修订《动物防疫法》?请您介绍一下修订《动物防疫法》的背景及必要性。
尹成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法制化建设,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并于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现行《动物防疫法》的实施,对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疾病,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养殖业快速发展,动物疫病的防控难度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亚洲1型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对养殖业的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而现行《动物防疫法》由于存在动物疫病防控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防控动物疫病的要求。为此,需要尽快修订《动物防疫法》。同时,修订《动物防疫法》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依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防控工作非常需要,基层同志也盼望尽早修改出台。
记者:与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修改和增加了哪些内容?
尹成杰: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十章八十四条,与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增加了三章二十六条,修改了大部分条款。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在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实践基础上,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记者:预防是防控动物疫病的基础,请您介绍一下《动物防疫法》在动物疫病预防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尹成杰: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既是有效提高疫病防治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病发生流行的重要手段,也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动物防疫法》在动物疫病预防方面新增了三项措施:
一是完善强制免疫制度。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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