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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机构“大部制”改革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启动。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
8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中央编委委员马凯指出,按照中央部署,国务院机构改革已完成阶段性任务,适时跟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十分必要和迫切。
近年特别是今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启动机构改革的试点,出现了“海南模式”、“随州模式”等一些积极的探索和经验。这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面临什么难题?怎么改?社会各界充满期待。
改革需迈三道坎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表示,许多问题在中央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可能不会出现,但是具体到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后,就会变得非常突出,而且显得极为紧迫。
1 调整垂直管理体制
建议:理顺中央与地方权责关系
当前,为了便于指导和管理,中央在很多行业和领域实行了垂直管理,如海关、质检、税务、工商等部门。然而很多条条管理的单位分散在全国各个地方,其活动范围在地方行政区域内。这样搞得不好,地方政府可以掌控的资源越来越少,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可以说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处理得好,就能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处理得不好,二者俱伤。
因此,如何探索解决中央的条线管理和地方以块管理的矛盾,显得十分紧迫。“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的这一表述,使大家对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充满了期待。
2 财权与事权分配不均
建议: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事实上,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但因其涉及中央地方财权、事权分配,预算民主化和人大监督以及公共财政的完善等诸多方面,使得中央对财税体制改革慎之又慎。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从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存在的问题看,财政总收入中,中央的集中能力越来越强,中央财政宽余、地方财政紧张。为增加本地区财政收入,很多地方政府盲目招商引资、大搞“土地财政”。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需要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财力来支撑,因此财税改革迫在眉睫。
汪玉凯认为改革的重点,一方面在于改革预算制度,建立阳光预算;另一方面在于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同时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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