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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0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3年至2007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32616人,提起公诉4692655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0.5%和32.8%。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404人,提起公诉2451人。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抢劫犯罪嫌疑人906947人,提起公诉931876人。
━━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资源的犯罪。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等犯罪嫌疑人113347人,提起公诉129392人。批准逮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7272人,提起公诉53745人;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339人,提起公诉7448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制定并实施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4900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3529人。
二是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除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尚未终结的以外,已被判决有罪116627人;2007年有罪判决数与立案数的比率比2003年提高了29.9个百分点。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完善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547人,追缴赃款赃物244.8亿多元。
━━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963件,涉案金额34.2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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