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继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央企回购依次展开之后,证监会在完善证券市场交易制度方面再出重拳——此前酝酿已久的融资融券业务终于开始试点。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0月5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将于近期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试点证券公司的实施细则。
融资融券是指以抵押保证金的形式从相关中介机构借取资金或证券进行市场交易。如在证券价格低位时缴纳保证金从中介机构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以期在证券价格走高之后卖出,在归还中介机构借入资金的同时赚取差价;在证券价格高位时缴纳保证金从中介机构借入证券卖出,以期在证券价格走低之后低价买回同种证券,在归还中介机构借入证券的同时赚取差价。
融资融券从本质上来说应归属于保证金杠杆放大交易模式,与具体的买卖多空行为并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融资融券既可从事做多交易,也可从事做空交易。其多空方向取决于交易者具体的行为模式和对市场未来前景的判断。只不过在此项试点正式施行之前,我们沪深两市尚未出现符合一般市场做空模式的交易机制,因而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才会产生融资融券与市场做空等同的感觉。当然,融券业务的推广也可视为我国证券市场做空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的重要标志。除了融资融券以外,T+0交易、股指期货应属市场下一步需要不断完善的制度类型。
作为一项金融市场交易制度,就其本身而言,融资融券业务或许不带任何正面或负面价值。但是当这项业务由具体的市场交易者来执行时,市场各方,包括监管层在内就必须清楚这一保证金交易业务背后所隐藏的扩张风险与收益的“双刃剑效应”,并据此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判断。
首先,从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的微观层面来看,虽然目前尚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但从已有的释放信息来看,试点工作将会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实施。比如规定的融资融券客户保证金比例比较高,试点证券公司还会根据自身情况提高风险控制比例,以此来控制相应的杠杆风险。但是需要看到的是即便是保持较高的保证金比例,也同样是杠杆交易,其风险依然不可小视。同时,如果保证金比例过高也会给交易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因为交易者可能因为市场短期的剧烈波动而面临不得不平仓的窘境,从而无法实现其中期看涨或看跌的预设目标。
此外,目前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官方解释中提及:从成熟市场来看,融资规模明显大于融券规模,我国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卖空交易。实际上对于融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