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其中43011000整张水貂皮、43016000整张狐皮两个税目分别由最惠国税率15%和20%调整到暂定税率10%和15%,下调了五个百分点。
经过中国皮革协会与海关等相关部门的不断沟通,此次国家对关税的下调,正如一场及时雨,不但可以有效抑制走私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促进中国毛皮行业阳光经营活动更好的落地,以引导毛皮行业合理健康发展,还必将促进国家对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的推动作用。这是我国加入WTO承诺关税下调并在2005年全部下调到位以后,八年来对毛皮行业进口关税的首次下调。《方案》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必将为我国毛皮行业营造公平合理的国内外发展环境起到重要的作用。